5月15日,我所从沈阳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取得《沈阳市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意见书》,标志我所申报的2014年“三新项目”顺利通过评审鉴定。
今年3月,在接到沈阳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2014年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网上申报的通知》后,经营部、科管部和财务中心积极配合,统筹策划,对各产业部准备的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了仔细的审核,并及时通过“沈阳技术市场网的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了网上申报。我所向市科技局申报了2014年立项的《第三代核电站CRDM用钴基合金铸件研制》等25个研究与开发项目,申报的科研费用2141万元,通过研发费150%的加计扣除,我所可以减免2014年企业所得税额度约160万元。
4月23日,经营部和科管部共同组织相关科研人员参加了2014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科技鉴定答辩工作。由于组织得当,参加答辩的科研人员准备充分,整个答辩一次性顺利通过。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是国家为鼓励企业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规定费用实行的一项减免税鼓励政策。我所已连续多年申报三新项目,每年加计扣除节省的税额都在10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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